2017考研民法总论复习笔记:抵押权与质权的竞合
法律硕士初试科目包括:政治理论(100分)、外国语(100分)、专业综合课(含宪法、法学基础理论、中国法制史)/(150分)和专业基础课(含民法学、刑法学)/(150分)。下面查字典考研为大家分享的是2017考研民法总论知识点,目前正是基础知识的第一轮复习,希望大家能静下心来好好复习。
因抵押权是不移转标的物占有的,而质权是以移转标的物占有为成立要件的,所以在设定抵押权后,抵押人得将标的物再用于质押,成立质权,因为于此情形下,后设定的质权无害于抵押权。此时发生抵押权与质权的竞合。若该抵押权属于可不予登记即成立而当事人又未为抵押权登记的,则因未登记的抵押权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未登记的抵押权虽成立在前,质权的效力也应优先于抵押权。若当事人将该抵押权进行了登记,该抵押权的效力自然优先于质权的效力。
出质人于设定质权后可否再设定抵押权呢,即先质后押呢?对此有不同的立法例和观点。有的认为,在同一动产上先设定质权后又设定抵押权的,因为质权因占有标的物而生效力,而抵押权人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也得占有抵押物以行使抵押权,这样如抵押权人的债权清偿期先行届至,则抵押权人实行其占有就与质权人的占有效力发生冲突,所以基于先设定质权后设定抵押权会发生实行上的困难,于设定质权后不可再设定抵押权。有的认为,在同一动产上设定质权后可再设定抵押权,因为仅管若抵押权实现在前时,抵押权人为实现抵押权而占有标的物时会与质权人的占有发生冲突,但这也是可以解决的,可以于抵押权实现所得的价款中先提取质权担保额,或者先行清偿质权人债权,或者将其提存。本书作者认为,在一般情况下,设定质权后不宜设定抵押权,但也并非不可设定抵押权。若当事人同意于出质的财产上再设定抵押权时,抵押权与质权竞合,于此情形下,质权的效力应优先于抵押权,不问该抵押权是否办理抵押权的登记。
【2017考研民法总论复习笔记:抵押权与质权的竞合】相关文章:
- 2017-01-13【备考指导】2018考研开启,三跨考生备战必备攻略
- 2017-01-13【备考指导】2018年考研10大常识新手必备
- 2017-01-10【备考指导】2018考研初试的一些细节常识分析
- 2016-12-23【备考指导】2017考研考试前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
- 2016-12-20【备考指导】2017考研初试: 如何有效提高卷面分
- 2016-12-20【备考指导】2018考研:现阶段复习科目及要点
网友关注
- 【备考指导】2015年延边大学070501自然地理学考研参考书目及考试科目
- 【备考指导】2015年延边大学050201英语语言文学考研参考书目及考试科目
- 【备考指导】2015年延边大学090201果树学考研参考书目及考试科目
- 【备考指导】2015年延边大学05021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考研参考书目及考试科目
- 【备考指导】2015年延边大学100101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考研参考书目及考试科目
- 【备考指导】2015年延边大学090501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考研参考书目及考试科目
- 【备考指导】2015年延边大学071003生理学考研参考书目及考试科目
- 【备考指导】2015年延边大学100102免疫学考研参考书目及考试科目
精品推荐
- 2021考研管综逻辑300道推理题及答案(21)
- 2020考研管理类联考综合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试题及答案(网友版)
- 2020考研管综逻辑演绎推理类型试题及答案解析(查字典考研网版)
- 2020考研管综逻辑分析推理类型试题及答案解析(查字典考研网版)
- 2020考研管综初等数学算术部分试题解析及往年对比
- 2020考研管综初数条件充分性判断部分试题答案及解析(查字典考研网版)
- 2020考研管理类联考初数问题求解部分试题答案及解析(查字典考研网版)
- 2020考研管综初等数学数据分析部分试题解析及往年对比
- 2020考研管综初等数学平面图形部分试题解析及往年对比
- 2020考研管综初等数学空间几何体部分试题解析及往年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