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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院简介

沈阳建筑大学始建于1948年,原隶属于国家建设部,2000年划转辽宁省管理,实施“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办学管理体制。2010年,辽宁省政府与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北京签署了共建沈阳建筑大学协议,为学校创建有特色、高水平建筑大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建校60余年来,学校已发展成为一所立足辽宁、面向全国的辽宁省唯一一所以建筑、土木、机械为特色,工学、理学、文学、管理学、农学、法学、艺术学等多学科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培养和造就了十余万各级各类高素质专门人才,为国家建设和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学校占地面积1523亩,建筑面积48万平方米,主校区规划设计体现了以人为本、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规划布局合理,建筑形式现代、质朴、简练,功能设施一流,文化特色鲜明。学校规划为网格式、具有东方文化底蕴的庭院组合,有利于资源共享和学科交流。一座长达756米的亚洲第一长廊将教学区、图书馆、实验区、办公区、生活区等巧妙地连接在一起,形成校园一道独特的风景。学校拥有开放式图书馆、国内首座建筑博物馆、多功能体育中心、方便快捷的校园数字信息平台,学校校园获得国家“2008年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和“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荣誉称号。学校图书馆藏书144.9万册,中外文期刊1700余种,《沈阳建筑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被教育部评为全国高校优秀科技期刊一等奖,入编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研究生教育

从1985年教育部批准我校为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开始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至今,我校研究生教育已走过了近三十年的不平凡的发展之路,在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和教育质量等方面均取得了长足的进步。1993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0年、2002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先后批准我校为开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单位和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2003年,教育部批准我校为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单位;2010年,教育部批准我校为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单位,为我校广大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和便捷的平台;2013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批准我校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成为学校研究生教育发展的又一重要里程碑。学校还是辽宁省委在全省高校中设立的7个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之一,建筑与土木工程、机械工程、控制工程、材料工程等4个工程硕士领域被确定为辽宁省专业学位培养培训基地;2003年、2012年,学校先后以优异成绩通过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城市规划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评估,获得建筑学和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目前学校各类在校研究生达2500余人。

近年来,学校实施了“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工程,不断创新研究生培养和管理模式,深化研究生教育和教学改革,健全研究生教育和管理制度,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研究生教育规模逐步扩大,学位授权体系日益完善,研究生培养质量稳步提高,学校获得辽宁省百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数连续六年居省内同类院校前茅。

学科建设

学校现有土木工程、建筑学、机械工程、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有1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其中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有8个工程领域,涵盖工、管、法、艺术四个学科门类;有3个一级学科为辽宁省高水平重点学科,1个辽宁省特色优势重点学科,有11个省部级重点学科,24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师资队伍

学校现有教职工1700余人,有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导师396人,其中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组部千人计划人选、国家特聘教授以及辽宁省攀登学者、特聘教授7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和全国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3人,国家级和省级教学名师12人,国家教育部长江学者创新团队及辽宁省创新团队5个,国家注册建筑师、结构工程师、规划师、造价工程师等执业资格者110余人,形成了一支德才兼备、业务精湛、富有活力的高水平创新型人才队伍。

科学研究

学校充分利用学科优势和人才优势,为建设行业科技创新、技术进步和地方经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十一五”以来,学校获得科技总经费5.54亿元,累计科研立项2255项,其中国家和省部级700余项,68项科研成果获得国家和省部级奖励,其中国家科技进步奖和科技发明奖4项。2004年以来学生申请专利数年均超过百项,列辽宁省高校前茅。

学术交流

学校顺应高等教育国际化的潮流,敞开胸襟、面向世界、开放办学,积极开展国际、国内学术交流合作和联合培养高层次人才工作,目前已与美国迈阿密大学、佐治亚理工学院等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60多所大学建立了校际交流或科研、合作办学关系,与罗马尼亚特来西瓦尼亚大学合作建立了孔子学院。学校还是教育部批准的有权招收国内访问学者单位,是国务院确定的全国首批招收外国留学生单位,2012年学校被教育部批准为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招收院校,承担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的培养工作。

学校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秉承“严谨治学、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和“博学善建、厚德大成”的校训,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不断深化各项教育教学改革,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为建设国内有特色、高水平、行业领军的教学研究型大学而努力奋斗!